所需資料

1.身份證正本 (1份)

2.舊護照 (1份)

3.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背面請填妥申請人姓名且照片規格請參閱備註欄) (2份)

4.未婚且未滿18歲者,附上監護人的身分證正本 (詳情及規格請參閱備註欄) (1份)

5.委任書 (1份)
6.急件費用$900

資料繳交方式
以掛號寄到【114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5弄25號3樓/雙向旅行社A1組收(信封上請備註護照辦理)】* 客服人員將於收件後一個工作日內和您確認。

備註

(註) 雙方關係證明需含有照片之相關證件(如同學代送提供雙方學生證影本;同事代送提供雙方識別證影本)
(註) 受委任人限親屬(三等親內)、配偶、同事、同學
(註) 未滿18歲者若使用本人委任書,請留意委任人簽名欄位,除本人簽名外,旁邊須簽上同所需提供資料第5點之監護人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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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請
1.須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託代理人續向外交部代為申請護照。
2.未婚且未滿18歲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須由父或母或監護人簽署護照同意書/委任陪同書。
3.經外交部查驗為首次申請但未做人別確認需撤件(照片及申請書不退還),需重新送件及工作天重新計算。

其他注意事項
• 年滿十四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
• 未婚且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申請護照,倘父母離婚或為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有權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證明文件正本(如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 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號應申請換發新護照並提供三個月內所申請之詳細記事欄戶籍謄本正本。
• 更改中文姓名申請換發新護照,舊護照外文姓名必須列為新護照外文別名,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方式辦理。
役男【112年度為93年次~76年次出生尚未當兵之男子,含僑民役男】、國軍人員及替代現役出國須申請出境核准
• 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者可申請換照。
• 護照污損或其他原因皆須附上聲明書正本,內容須載名更換原因並簽名。
• 加註舊護照外文別名者,請於委任書上該欄位空白處註明並簽名 (註明原外文別名加簽於內頁並簽名)。
• 刪除舊護照外文別名者,請於委任書上該欄位空白處註明並簽名 (本人確認刪除外文別名,並了解以後取用別名須出示證明文件並簽名)。
• 舊護照外文名字音節中間無短橫,於護照申請書填寫外文姓名或別名欄位,格式請如右(姓氏, 名△字)並且於三角形下方簽名。


僑居身分移簽須檢附
(1) 原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之舊護照。
(2) 僑居國有效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件。
(3) 我國有效護照。
(註)部分外國政府規定取得該國永久居留身分之外籍人士倘未經該國政府相關單位核准而在該國境外連續居住超過規定期限者,即自動喪失該國永久居留權。
• 辦事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
• 辦事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辦事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 申請書上所填內容、檢附證件及照片請確實無訛,如有不實將產生法律責任。
• 已送件訂單不得改辦及撤件。
• 送件後需補件不補件或遭辦證處拒件者,收取手續費200元。

★護照委任書說明
‧本人(申請者或監護人)親自送件給旅行社辦證,請填寫『D式委任書』
D式委任書-成年者範例:年滿18歲以上或未滿18歲但已結婚者,本人親自來送件委託旅行社辦證
D式委任書-未成年監護人委任範例:7歲以上未滿18歲且未婚者,由監護人委任旅行社辦證
D式委任書-未成年直接委任範例:7歲以上未滿18歲且未婚者,由監護人同意申請人自行委任旅行社辦證
‧非本人(申請者或監護人)親自送件,以複委託方式由親屬、同事、同學送件給旅行社辦證,請填寫『E式委任書』,並且附上『關係證明』
E式委任書-成年者範例:年滿18歲以上或未滿18歲但已結婚者,本人以複委託方式由親屬、同事、同學委託旅行社辦證
E式委任書-未成年監護人委任範例:7歲以上未滿18歲且未婚者,由監護人以複委託方式由親屬、同事、同學委託旅行社辦證
E式委任書-未成年直接委任範例:7歲以上未滿18歲且未婚者,由監護人同意申請人自行以複委託方式由親屬、同事、同學委託旅行社辦證
‧若申請人為7歲以上未滿18歲且未婚者,可由 -
「監護人」委任或以複委託方式送件給旅行社辦證 -或監護人同意「申請者」自行委任或以複委託方式送件給旅行社辦證
‧若申請人為未滿7歲或受監護宣告者 -
只能由「監護人」委任或以複委託方式送件給旅行社辦證

付款方式
戶名:雙向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永豐銀行 松江分行
代碼:807
帳號:015-001-0000085-1